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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转发《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
新闻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5-06-10 17:02
泉州市土木建筑学会转发《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已获人社部授权负责土建系列32个专业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具体由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的中国建科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科信息院)承办。2025年6月6日,我会与中国建科信息院就职称评审工作达成合作协议,我会会员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可申报中国建科信息院组织的职称评审。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拟申报的工程技术人员做好准备,具体申报事项将另行通知。
附:《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土木建筑学会
                      2025年6月9日




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科”)及所属企业的在职正式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其他有关部委、企业、社团等相关外部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可参加中国建科工程系列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的职称评审。
申报条件参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附件1)。
二、评审工作安排
根据中国建科评审办公室的统一部署,2025年主要评审工程系列建筑学、建筑结构、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自控、室内设计、市政工程结构、市政给水排水、市政电气自控、环境卫生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程经济、工程管理、科技管理、道路桥梁、城镇燃气工程、城市供热与热力、城市交通、建筑机械、岩土工程、建筑材料、计算机与信息化、建筑幕墙、总图、测绘工程、照明工程与设计、消防工程、土地管理、人工智能、数字技术、建筑历史等32个专业类别。
(一)个人网上申报
6月23日—7月23日,申报人登录中国建科职称评审平台(http://zcps.build.cn)“申报系统”(首次登录需先完成注册),根据提示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并最晚于7月23日完成系统提交。
具体申报系统操作说明、职称申报资料填报说明,可参见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
(二)初审单位审核推荐
6月23日—7月30日,申报人所在单位作为初审单位进行审核推荐。初审单位根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各初审单位需最晚于8月6日17:00前提交《公示总体情况报告》至zcps_cctc@126.com。
审核通过后,初审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并提交。推荐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个人缴费
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需在8月7日-8月10日内通过平台“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视为放弃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将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申报人上报至评审办公室复审。
(四)评审办公室复审
8月11日-8月25日,评审办公室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进行线上复审。对提交材料不全的申报人进行退回处理,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再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专家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审。
正高级职称评审需现场答辩,届时平台会通过短信告知申报人答辩事宜。收到短信通知的申报人,需按照相关要求参加答辩。初级、中级、副高级职称不答辩。
(六)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在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由中国建科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
(七)职称证书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中国建科评审办公室将分批核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并将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审批意见》提交其人事(组织)部门。
申报人可登录平台“申报系统”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人事(组织)部门可将《评审审批意见》与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共同归入申报人人事档案保存。
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级别职称,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遵守个人诚信承诺
申报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涉密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用于申报。
申报人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申报职称的,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一律撤销。相关情况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履行推荐申报主体责任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全面、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对审核和综合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未履行审核职责的,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
(三)优化服务相关单位委托评审
中国建科及所属企业在职正式专业技术人才申请参加职称评审,应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推荐;同时,本单位需提交相关审核人员信息以开设审核系统账户(附件2)。(如不作人员变更,2024年已开设账户无需再次提交)
经中国建科所属二级企业同意,所属三级企业可直接履行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同时提交《中国建科职称评审企业主体申请书》(附件3)。(仅针对中国建科所属新增法人单位,2024年已作为推荐申报主体的三级企业无需再次申请)
其他外部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参加中国建科职称评审,应由有关部委、企业总部、社团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件(附件4)。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cps_cctc@126.com,截止日期为6月20日。
(四)畅通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渠道
申报人不具备规定学历、年限要求,但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在符合中国建科相关职称破格条件的基础上,可由2名及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填写《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5)推荐破格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职称申报咨询电话:010-57368345、57368344、57368343
 
附件:1.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2.2025年度中国建科职称评审初审人员信息表
3.中国建科职称评审企业主体申请书
4.2025年度中国建科职称评审委托函
5.中国建科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职称评审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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