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土木建筑学会关于会员重新登记的通知
新闻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05-17 13:57
泉建学[2017]8号
泉州市土木建筑学会关于会员重新登记的通知
各位会员:
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有关精神,福建省民政厅[闽(民管)2015(309)号文]的规定:“社会团体应制定会员名册,并每年定期更新会员名册,在网站、会刊等媒体和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布新增会员名单和退会、辞职及被除名会员名单,并在年检时将真实完整的会员名册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监督检查。”为建立完整、准确的会员基础信息资料库,经研究决定,对参加我会的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全部重新确认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填报登记视为自动退会。在本届任期内不再受理自动退会者重新入会申请。
二、登记填报内容:详见《泉州市土木建筑学会个人(单位)会员登记表》
三、要求:
1、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登记表》一律从本会网站下载打印填报,确保字迹工整清楚。《登记表》报送一式三份。
3、团体会员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会员应由本人签字 ,加按手印,并经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
四、拟申请加入学会的单位、个人,应同时填写《泉州市土木建筑学会单位(个人)会员申请表》及《登记表》。
五、邮寄或送达地址:泉州市新华北路32号省五建大院内,本会网站网址:www.qztumu.com。
六、此通知刊载于学会网站及学会《简讯》,不另行文,请相互转告周知。
泉州市土木建筑学会
2017年5月10日